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江苏鸿博智信科技有限公司化纤纺织产业电商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提货业务的正常进行,规范商品提货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江苏鸿博智信科技有限公司化纤纺织产业电商综合服务平台订单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平台提货业务按照本办法执行,参与平台交易的所有会员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提货方式
第三章平台订货交易采用实物提货,买卖双方通过平台订货生成订单,根据电子合同约定及平台相关规定,买卖双方可随时进行提货申请,完成商品所有权转移和货款支付的过程。
第三章提货制度
第四条进行商品实物提货的买卖双方必须是与平台签署《会员入市协议》,并获得交易账户的会员。
第五条每交易日买家提货申请成功后不履行或不能履行提货相关约定的(法律上的不可抗力除外),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赔偿给卖家。
第六条提货数量以合约中标明的数量为主,卖家发货次数以双方协商为准,买家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主动补足全部货款或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转让持有的订单(电子交易合同)(一份电子交易合同只能全部转让,不可分割转让)。双方没有约定补足货款期限的,买家应在提货前补足所提货物的货款。
第七条实物提货应当在买卖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
第四章提货流程
第八条及时提货流程
卖家会员在上报售卖商品时,需有相应的商品数量现货或在订单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出相应数量质量的商品,以保证买家会员能及时提货。买家会员需保证账户上有足额提货保证金,方可进行有效提货申请,以保证卖方会员能及时拿到货款。具体流程如下:(D1为提货申请的当天.D2为提货申请后的第二天DX以此类推)
1.D1提货日 买家提交提货申请时,托管银行冻结买家会员提货商品(按订单价计算)的全部货款;
2.D1提货日 平台通过邮件或平台规定的其他方式通知卖家发货,内容包括商品名称、数量、品级等信息,信息内容应与交易账户信息相一致,否则予以作废。
3.D2提货日24:00前,卖方会员根据买方提货通知把相应的商品准备好,由买方自提或者卖方将商品通过双方协定好的物流方式,送至买方(物流费用由双方协商)手中。自提:买方自提商品后,卖方应将买方确认签字的提货单的电子文件,上传至平台系统中,买方应到系统中确认收到商品;卖方通过物流送货的:买方在收到商品无异议,应立即在平台系统中确认。七天之内买方没有及时确认,视同无异议。买方的保证金和商品尾款由托管银行划转至卖家账户。
4.若买方会员对提货商品的质量、数量有异议,应当在收到商品后的七天之内向卖家提出书面反馈。自买家反馈之日起,7天之内,卖家无异议,则视为认同。卖家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卖家不认可买方的反馈,买卖双方会员应当自反馈之日起的15天之内(特殊情况,在说明原因后,经双方确认,可适当放缓期限),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报告结论或通过司法解决,双方纠纷未解决之前,商品保证金和尾款由托管银行托管;
5.卖方会员应在收到买方货款后的三个交易日内开具足额发票,发票金额应为实际货款结算金额。卖方须将发票快递给买方,并将相关信息(含发票及快递单证)上传至平台发票专用邮箱并抄送买方。
第五章附则
第九条本办法由江苏鸿博智信科技有限公司平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解释及修订。
第十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